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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遗体处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

负责管理全市遗体处理事项,指导市殡仪馆建设,组织拟订遗体处理程序,牵头查处骨灰乱埋乱葬现象。

市文明办

负责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依法出具死亡证明,负责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遗体及无名无主遗体;依法惩处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

市卫计委

负责管理医院出具在医院死亡人员的死亡通知书,并督促医院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

市国土局

会同民政部门查处在土地上违规建墓、乱葬乱埋现象。

市农委

会同民政部门查处在林地上违规建墓、乱葬乱埋现象。

市外办、侨办、台办

会同民政部门就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丧葬有关事宜进行管理。

市物价局

负责丧葬服务价格管理,依法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行为。

市民宗局

负责对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群众死亡土葬的管理,查处宗教活动场所违规放置遗体现象。

市法院

负责对遗体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诉讼裁决,依法执行。

市工商局

负责殡葬用品市场管理,查处非法经营、销售丧葬用品以及墓穴(格位)经营中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负责相关运输管理工作、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2.《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

3.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关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民事发[1999]17号)。
案   例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