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民政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

牵头协调、组织学校上报培训资格及招生专业、人数预测、动员报名、审核招生简章、监督报名工作。

市教育局

指导所属中高职院校做好招生录取、计划制订、教学管理、考试考核、发证及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

市人社局

指导所属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发证及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就业服务和指导。

市财政局

负责教育培训经的筹措安排,确保所需经费落实到位,会同民政、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泰州军分区

协助做好退役士兵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民安〔2012〕53号);

2.关于印发《全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安〔2014〕19号)
案   例 案 例
某退役士兵自愿申请参加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向各市(区)民政部门提交一式三份的报名表,在省民政厅招标确定的承训学校和专业名录中选择参训的院校和专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承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经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后,获得毕业证和职业技能上岗证,承训学校负责做好就业服务和推荐就业工作。承训学校向各市(区)民政局提交退役士兵毕业证、技能证影印件等凭证申请资金拨付,审核无误后,财政逐级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