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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
监管对象 | 监管对象 |
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学校和从事此项工作的民政、人社、教育、财政、军分区等部门。 |
监管内容 | 监管内容 |
(一)对承训学校和专业的遴选审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政策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和技能鉴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对退役士兵参训率、“双证”获取率进行考核。 (四)对教育培训经费筹措安排,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