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民政局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事项名称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学校和从事此项工作的民政、人社、教育、财政、军分区等部门。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一)对承训学校和专业的遴选审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政策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和技能鉴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对退役士兵参训率、“双证”获取率进行考核。

(四)对教育培训经费筹措安排,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