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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制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1、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运营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和指导;

3、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规范化管理和业务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4、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对经办机构工作实施检查和指导;

5、监督检查各市区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基金稽核工作;

6、负责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保、退保资格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