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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 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职务任免与升降、辞职辞退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 |
负责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 ||
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 | ||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初步审核以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和以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 | ||
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