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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安全培训机构监管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一)是否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的条件;(组织机构、场地、管理人员、师资、教学设备设施等)

(二)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三)是否按培训大纲规定内容实施培训;

(四)是否使用优秀的安全培训教材;

(五)培训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收费;

(七)培训档案建立及规范情况;

(八)培训师资是否符合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从事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