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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对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有关法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依法查处违反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
市公安局会同取缔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
市物价局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罚。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4.《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6.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
案   例 案 例
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中,发现张某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某单位未经许可组织职业技能办学和考核鉴定活动,人社部门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予以取缔。如果涉及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的,由人社部门、工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物价部门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或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