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人社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人社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批复各市(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调整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
共同会商
市卫计委
共同会商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76号)
案 例
案 例
靖江市人社局等3部门向市有关部门上报调整靖江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请示。市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整方案进行会商审核,提出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