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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批复市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调整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共同会商
市教育局共同会商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84号)
案   例 案 例
海陵区人社局等3部门向市有关部门上报调整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的请示。市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整方案进行会商审核,提出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