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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市财政局加强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实行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审计、监察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3〕1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案   例 案 例
某统筹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形成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对各统筹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定期基金稽核,各级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由人社经办机构进行整改或提请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