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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城镇居民生育医疗保障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市人社局 | 负责全市城镇居民生育医保管理工作 |
市卫计委 | 负责妇幼卫生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关于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泰政办发[2010]139号) |
案 例 | 案 例 |
王某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她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还可以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提供的5次产前检查服务。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