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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全市蚕桑生产工作 | 指导植树造林和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等工作 | |
指导绿美乡村建设,组织开展绿化示范村和森林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 | ||
指导经济林、蚕桑、苗木花卉生产和管理 | ||
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 | ||
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 ||
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 ||
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 ||
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指导实施林业植物的调运检 疫、产地检疫、复检及补检等工作 | ||
依法办理进境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指导对进境林业植物的隔离试种和检疫监管工作 | ||
指导林木、蚕桑新品种(良种)的引进、选育、示范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