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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就业创业的目标责任;制定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会同局就业促进处拟订全市推动全民创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实工作;负责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工作业务指导和市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落实,拟订全市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建立全市城乡人力资源实名制动态管理数据库。

制定目标责任落实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考核督查。

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负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

承担市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做好众创空间、创业载体、创业平台的建设,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指导、创业扶持、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孵化等创业工作,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农村创业富民计划、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等专项行动的实施。

按照“苏政办发〔2013〕12号”文件六到位、六化要求,做好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制定全市年度失业保险征缴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手续,计发失业保险待遇,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相关政策。

制定培训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全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建立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加强全市城乡人力资源实名制动态管理,根据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情况,调整促进就业政策,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