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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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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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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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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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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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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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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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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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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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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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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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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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住建、消防等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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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七)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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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二)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三)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四)责任人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五)第二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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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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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责任人对重大活动事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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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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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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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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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三)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
(四)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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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责任人对重大活动事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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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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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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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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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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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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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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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二)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三)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
(四)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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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二)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三)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四)责任人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五)第二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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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相关事项主要包括:
(一)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二)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
(三)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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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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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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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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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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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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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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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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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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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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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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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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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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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无 |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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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二)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三)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四)责任人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五)第二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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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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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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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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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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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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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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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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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安全工作方案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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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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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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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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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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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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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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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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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二)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三)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四)责任人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五)第二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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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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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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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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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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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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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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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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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申请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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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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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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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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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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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二)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三)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四)责任人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说明和承诺书;
(五)第二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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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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