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仅限于《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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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仅限于《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200014416672N3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00014416672N300013100300037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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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公司名称变更, 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取得拟变更名称的,应同时提交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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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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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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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公司变更企业类型的,提交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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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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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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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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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审核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决定 0.3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进行核准,依法作出许可决定。
3 发证 0.2工作日 按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发放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市场监管局窗口
咨询方式
  • 综合受理:0523-86897023 现场咨询: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市场监管局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6883000 或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689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