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120001441698XC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0001441698XC300013100300026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原件 |
查看更多 |
2 |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原件 |
查看更多 |
5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6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原件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收回销毁,有卡片式电子营业执照的一并交回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环节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2 | 决定环节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H9、H10窗口
- 综合受理电话0523-86897138,现场咨询(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H9、H10窗口)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现场投诉、电话投诉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689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