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补证)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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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120001441698XC300013102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0001441698XC300013102400005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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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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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登报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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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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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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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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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环节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2 | 审核与决定环节 | 0.5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 |
办理地点
-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A01窗口
咨询方式
- 综合受理:0523-86897098,具体见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现场投诉、电话投诉0523-8689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