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泰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72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0001441698XC300017200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20001441698XC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A02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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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料提交人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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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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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陈列、仓储的设施设备目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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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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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拟设置药店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标注长、宽、高)及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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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及药学技术人员的个人简历(含保证在职在岗声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或职称证书、注册证、聘用合同(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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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营业执照(可联网核查)(连锁门店开办还需提供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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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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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环节 0.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
2 审核环节 0.8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初步意见
3 决定环节 0.1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各市(区)行政审批局;市局综合受理电话:0523-8689709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0523-86897098
办理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A02窗口
咨询方式
  • 各市(区)行政审批局;市局综合受理电话:0523-8689709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0523-868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