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扩建审批
泰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扩建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41001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00014416306T300014100100202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200014416306T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2、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3、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4、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5、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意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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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拟设立地点的可行性说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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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必要的资金证明

示例样表 其他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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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同意的意见回函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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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的函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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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情况说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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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异地重建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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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环节 0.2工作日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
2 审核环节 0.5工作日 审查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要求 初步意见
3 决定环节 0.3工作日 对相关材料核查后,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以工作日计算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二十一条:“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本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申请设立寺观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办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事项。”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异地重建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信件: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48号原民防局4楼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受理咨询监督电话:0523-86897101,0523-80980582;电子邮件:tzmzjbgs@163.com;网上咨询网址:http://zjswj.taizhou.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98058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信件: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48号原民防局4楼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受理咨询监督电话:0523-86897101,0523-80980582;电子邮件:tzmzjbgs@163.com;网上咨询网址:http://zjswj.taizhou.gov.cn/。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98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