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41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00014416306T3000141013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200014416306T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有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传统和正确的教育培训宗旨; (二)有固定的能够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场地; (三)有合格的授课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有管理组织和负责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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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授课人员的简历、学历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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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组织成员和主要负责人情况,规章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管理组织成员和主要负责人情况,有关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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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费主要来源说明及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经费主要来源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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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育培训大纲、课程设置情况和所用教材、讲义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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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内容包括提出申请的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的情况介绍,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传承、历史和宗旨,拟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地点、教育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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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培训场地等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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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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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审核决定 | 1工作日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以工作日计算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1、准予的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不准予的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审批结果样本 | 1、准予的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不准予的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 设定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十八条:“宗教团体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称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信件: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48号原民防局4楼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受理咨询监督电话:0523-86897101,0523-80980582;电子邮件:tzmzjbgs@163.com;网上咨询网址:http://zjswj.taizhou.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980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