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用
泰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发票领用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3005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00MB15078660300203005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区C1-C23窗口(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本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大厅(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68号泰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政务服务分中心(1月1日-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7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查看更多
3

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纳税服务热线:0523-1236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23-12366
办理地点
  • 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区C1-C23窗口(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本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大厅(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68号泰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咨询方式
  • 纳税服务热线:0523-12366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523-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