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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监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依法作出处理,两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公安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药品犯罪案件时,发现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依法提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据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泰政办发[2014]14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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